离婚后不是一定要给孩子抚养权。1. 抚养权归属原则: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以最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多方面因素,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居住环境、教育背景、与孩子的感情等。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2. 协商决定:如果双方能够就孩子抚养权达成一致意见,无论是一方抚养还是双方轮流抚养等,都可以按照协商结果处理。3. 法院判决: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法院会依据上述原则进行判决。例如一方经济条件优越,有稳定住所且能给孩子提供良好教育资源等,可能更有利于争取抚养权。4. 特殊情况: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一方存在严重不利于孩子成长的行为,像吸毒、虐待孩子等,另一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总之,离婚后抚养权的归属要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确定,不一定是某一方必然获得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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