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在校跑着相撞,责任承担情况如下:1. 学校方面:学校对学生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如果学校在日常管理中存在疏忽,比如校园内安全制度不完善、对学生活动引导不足等,导致学生相撞事件发生,学校可能需要承担一定责任。例如学校没有合理规划课间学生活动区域,使得学生在狭窄通道快速奔跑易发生碰撞,学校就可能要根据过错程度分担部分责任。2. 学生及其监护人:学生作为直接行为人,如果其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比如故意在人群中快速奔跑打闹导致相撞,其监护人要承担相应责任。因为监护人对未成年人有监护义务,要教育和管理被监护人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若相撞双方学生都有一定过错,双方监护人应根据各自孩子过错比例分担责任。比如一方学生为了躲避另一方故意的碰撞而摔倒受伤,故意碰撞的学生监护人要承担主要责任。总之,责任划分需综合考虑学校管理情况以及学生自身过错程度,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确定各方应承担的责任比例,以妥善解决纠纷,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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