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刑法对阻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既遂的量刑规定如下:1. 一般情形下,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 若存在情节较轻的情况,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里的情节较轻,例如在阻碍解救过程中,尚未对解救工作造成严重实质性阻碍,或者及时停止阻碍行为等情形。具体的情节判断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综合认定。此罪的主体是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各级人民政府中主管解救工作的工作人员、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果非上述主体实施阻碍解救行为,可能构成其他犯罪,需依据具体情况认定。总之,阻碍解救被拐卖儿童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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