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胁恐吓勒索罪,准确说法是敲诈勒索罪。其立案标准如下:1.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达到相应数额标准的,予以立案追诉。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2. 多次敲诈勒索的,即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的,应当立案。依据上述司法解释第三条。3. 敲诈勒索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也会立案处理。虽未明确规定具体标准,但司法实践中会综合考量各种因素来判断是否造成恶劣影响。4. 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属于应当立案情形。这体现了行为对被害人造成的严重危害程度。5.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敲诈勒索的,同样予以立案。因为这种行为不仅侵犯财产权,还损害了国家机关形象。一旦发现存在符合上述情形的敲诈勒索行为,受害者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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