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社会的进程中,律师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他们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敏锐的洞察力,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维护法律的公正与尊严。江苏江海明珠律师事务所的吴红权律师便是其中一位杰出的代表。他拥有南京大学法律专业法学学士的教育背景,作为该律所的合伙人律师,执业已达10年之久,其执业证号为1320**********070,服务地区覆盖南通,办公地址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人民中路669号环球商务中心2301。同时,他还常年担任乡镇村委会法律顾问,在法律领域深耕细作,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近期,吴红权律师承办的一起故意伤害案,充分展现了他卓越的专业能力和独特的办案风格。在这起案件中,当事人吴某(化名)因车辆通行纠纷与对方发生争执,进而引发肢体冲突,导致对方轻伤二级,涉嫌故意伤害罪。这看似普通的案件,实则蕴含着诸多复杂的因素和挑战。接受委托后,吴红权律师迅速展开工作,对案件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研判。他敏锐地发现,本案源于民间琐事,并非预谋的恶性犯罪,这为通过刑事和解争取从宽处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基于此判断,他的辩护工作围绕三个核心有序展开。首先是定性引导。在法庭上,吴红权律师清晰地向法庭呈现了纠纷的偶然性与升级过程。他详细阐述了事件的起因是行车避让问题,双方在情绪激动的情况下才发生了冲突,并非一方蓄意为之。同时,他还指出被害人方在争执过程中存在一定过错,这一观点的提出,有效降低了当事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评价。这种对案件性质的精准把握和清晰阐述,为后续的辩护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其次是情节深挖。吴红权律师重点论证了当事人“明知报警而在现场等候”的行为依法构成自首。他通过收集相关证据,向法庭详细说明当事人在案发后的表现,充分肯定了其在诉讼各阶段稳定的认罪悔罪态度。自首情节和认罪悔罪态度的认定,为当事人争取了从轻处罚的机会。最后是矛盾化解。吴红权律师将辩护重心前移,在法院主持下积极协助双方进行沟通。他深知,仅仅在法庭上进行辩论是远远不够的,要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就必须解决双方的矛盾。在沟通协调过程中,他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沟通技巧,耐心地向双方解释法律规定和可能产生的后果,最终促成当事人全额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书面谅解。这一举措实质性地修复了社会关系,也为当事人争取缓刑创造了有利条件。在法庭审理中,吴红权律师系统地阐述了当事人具备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谅解、初犯等多重法定与酌定从宽情节,并着重论证了其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他的辩护观点有理有据,逻辑严谨,最终得到了法院的采纳。法院在认定当事人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同时,判决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这一判决结果,不仅让当事人获得了重新出发的机会,也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与人性化。此案成功的关键在于,吴红权律师并未局限于传统的法庭辩论模式,而是将“案结事了”作为最终目标。他通过专业的沟通引导和全方位的情节整合,将一场冲突转化为当事人悔过、赔偿、获得重新出发机会的转机。这充分证明,在轻微刑事案件中,律师的专业能力和积极作为是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促进社会和谐不可或缺的力量。吴红权律师10年的执业生涯,见证了他在法律领域的不断成长和进步。他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他的成功案例不仅为同行树立了榜样,也让我们看到了律师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相信在未来的执业道路上,吴红权律师将继续秉持专业、公正、负责的态度,为更多的当事人排忧解难,为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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