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依据如下: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这为确定共同财产范围提供了基本准则。2.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若一方抚养子女较多或无过错,在分割财产时可适当予以照顾。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认定和分割方式做了进一步细化。如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车辆等重要财产的分割规则,以及涉及投资、债务等情况下财产的处理方式,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更具操作性的依据。总之,夫妻分割共同财产需遵循法律规定,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则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原则和具体情况进行公正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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