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真律师,执业于江苏桥一律师事务所,执业年限达11年,擅长劳动法、民商事争议解决。在其丰富的执业生涯中,办理过诸多颇具影响力的案件,其中某防腐科技公司与刘某(化名)劳动争议一案尤为引人注目。案例背景:企业面临困境某防腐科技公司与刘某(化名)的劳动争议一案,在劳动仲裁和一审阶段,公司处于不利局面。刘某(化名)因试用期未通过公司考核被解除劳动合同,但公司委托的律师未抓住重点,仅以试用期不胜任工作和岗位被替代作为解除理由。最终,公司被判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这意味着要补发刘某(化名)一年的工资,而刘某(化名)实际并未到公司上班,这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压力。二审策略:另辟蹊径寻突破二审时,杨真律师接手此案。他采用了另辟蹊径的方式解决问题。首先,通过裁判文书网及其他平台,进行了细致的检索。发现刘某(化名)存在多次与前工作单位产生纠纷的记录,且有工作履行造假的情况。同时,还发现刘某(化名)在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前往其他单位上班,并且和其他单位也存在诉讼。这些新发现的证据全方位证明了刘某(化名)的劳动关系不能继续履行。在庭审中,杨真律师凭借这些有力证据,向法庭充分阐述观点,最终二审采纳了他的意见,依法改判,不支持刘某(化名)继续履行的诉请。再审应对:巩固胜利果实刘某(化名)并不甘心二审的判决结果,随后申请了再审。杨真律师没有丝毫懈怠,继续为案件做充分准备。凭借之前扎实的调查取证工作和对劳动法的专业理解,在再审阶段有力地回应了刘某(化名)的诉求。最终,江苏省高院驳回了刘某(化名)的再审申请,成功为防腐科技公司巩固了胜利果实。除了这起劳动争议案件,杨真律师还办理过其他颇具难度的案件。在无锡某矿业公司与芜湖某塑胶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二审中,一审法院对合同价款理解错误,直接按合同金额判了工程款。杨真律师亲自前往西藏开庭,提出新证据,指出项目未经过招投标,合同价款是固定单价应按实际工程量计算。最终二审采纳其观点,依法改判,实现了客户目标。另外,在无锡某置业公司与某连锁餐饮集团标的数千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杨真律师联系法院办理诉前财产保全,通过鉴定装饰装修价格等方式,最终使法院判决置业公司全方位胜诉。杨真律师在这些案件中,展现出了专业的法律素养、优秀的调查取证能力和灵活的诉讼策略。他凭借自己的努力和智慧,为客户解决了诸多法律难题,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和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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