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人员收集证据需遵循法定标准合法性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如通过合法的调查令、询问证人等方式不得采用非法手段获取证据确保证据来源合法。客观性基于客观事实收集不受主观因素干扰如实反映案件真实情况不能伪造、篡改证据。关联性所收集的证据要与待证事实具有紧密联系能够对案件事实起到证明作用排除无关证据。在证据收集过程中审判人员要注意区分客观事实与主观陈述。现有证据的类型多样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都可能成为关键证据。要注重证明力及证据链的完整性。优势在于审判人员具备专业法律知识和职权可依程序全面收集证据。劣势可能在于某些证据收集存在难度如证人不愿作证等。缺失关键证据时可通过补充调查、申请法院调查令等方式获取。在实体和程序上存在风险如证据收集不合法导致证据被排除、证据链不完整导致败诉等。解决路径方面协商调解一般适用于简单案件行政投诉适用于特定行政纠纷仲裁需双方有仲裁协议诉讼则是常见方式。审判人员应依具体情况依法依规收集证据构建完整证据体系公正审理案件。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