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其适用条件如下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行较轻没有必要逮捕但有可能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及其他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应当采用取保候审。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判断是否“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要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性质、情节认罪态度身体状况等因素。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对于上述特定情况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在保证不发生社会危险性时可取保候审。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在司法实践中有时会出现案件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的时间较长导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期限已满但案件还未办结的情况此时可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申请需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司法机关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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