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法律关系审查起诉阶段涉及检察院对案件的审查及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此阶段存在检察院与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及其家属的法律关系。适用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该法未明确规定审查起诉后必须通知被害人家属。证据分析审查起诉主要依据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收集的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此阶段重点在于检察院对证据的审查判断被害人家属提供的证据对审查起诉有一定参考价值但并非决定因素。优势在于被害人家属若能提供新证据或线索有助于检察院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劣势在于家属并非侦查主体证据收集能力有限。关键证据缺失方面若家属未及时与检察院沟通可能导致一些对被害人权益保障相关的证据未被充分重视。风险与策略分析风险审查起诉后未通知被害人家属可能引发家属对案件进展的不满增加社会矛盾。策略检察院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通知被害人家属。若通知可采用书面或电话等方式告知案件审查进展及后续安排。对于重大案件建议通知被害人家属保障其知情权减少不必要的误解。协商、调解在此阶段并非主要解决方式行政投诉也不适用。若家属对审查起诉结果有异议可在后续审判阶段通过诉讼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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