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带赌主播涉嫌开设赌场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情节严重的认定通常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比如参赌人数、赌资数额、抽头渔利数额、危害后果等。如果主播组织的赌博活动规模大、涉及面广、获利丰厚或者引发了其他严重社会问题等就可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在司法实践中具体的量刑会依据案件的具体证据情况来确定。比如有确凿的证据证明主播的抽头渔利数额巨大或者参赌人数众多那么可能会面临较重的刑罚。优势在于如果主播能够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劣势在于若证据充分证明其组织赌博情节恶劣可能会面临较重刑罚。关键证据包括主播与参赌人员的聊天记录、资金往来记录、赌博平台数据等。风险方面一旦被定罪将面临牢狱之灾还会对个人声誉造成极大损害。解决路径上如果主播尚未被立案侦查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交代自己的行为争取从轻处罚;若已进入司法程序积极配合律师进行辩护争取有利的量刑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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