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自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不存在失效的说法。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的书面协议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内容。一旦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书即产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不过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一方当事人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财产分割部分的协议内容。经法院审理后若认定存在上述可撤销情形会依法撤销该部分内容并重新进行审理判决。若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对已生效的离婚协议书内容进行变更或补充重新签订协议并到相关部门备案以替代原离婚协议书。总体而言离婚协议书只要是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签订且已办理离婚登记生效就持续有效除非通过合法途径进行变更、撤销等。优势在于明确的法律规定保障其效力稳定性。劣势是如果一方发现对方存在欺诈等行为时需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可能丧失权利。关键证据是能够证明欺诈、胁迫等行为存在的相关材料若缺失此类证据撤销请求可能难以得到支持。风险方面主要是撤销权行使期限限制带来的风险。策略上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应谨慎考虑各项条款确保真实自愿。若后续发现问题及时收集证据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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