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子女年满十八周岁后父母在法律上没有继续支付抚养费的强制义务。对于子女上大学的费用父母是否支付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子女虽已成年但因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父母仍可能有支付必要费用的责任。从证据角度来看若子女主张父母支付大学费用需证明自身存在特殊困难无法独立承担。例如提供医院的伤残证明、所在学校开具的经济困难证明等相关书证。优势在于如果确实因特殊情况导致经济困难有合理诉求获得支持的可能;劣势在于若无法有力证明自身特殊困难诉求可能难以得到满足。关键证据缺失可能是未能充分证明自身丧失劳动能力或经济困难的持续性。风险方面若通过诉讼主张败诉风险在于无法举证自身符合法定情形。若判决父母支付执行风险可能存在父母经济确实困难无法足额支付。解决路径上协商是较为温和的方式父母基于亲情可能自愿支付;调解可由第三方介入促使双方达成合理协议;诉讼则是较为强硬的手段若选择诉讼需准备充分证据。建议子女先尝试与父母协商若协商不成再考虑收集证据通过调解或诉讼解决尽量减少家庭矛盾理性解决费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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