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部门并非行政诉讼的直接参与主体但可从以下方面助力行政诉讼相关工作 提供信息与线索支持1. 协助梳理证据线索信访部门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可能掌握一些与行政行为相关的证据线索如当事人提交的书面材料、证人证言等。及时将这些线索提供给信访人或相关司法机关有助于完善行政诉讼证据链。2. 信息共享与法院行政审判庭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交流行政案件的典型问题、涉诉行政机关及常见争议焦点等信息为信访部门更好地引导群众依法维权提供参考也帮助法院了解行政争议的源头情况。 引导规范维权1. 宣传行政诉讼知识通过信访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信访群众普及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诉讼程序、举证责任等法律知识引导群众正确认识行政诉讼依法理性维权。2. 协助选择合适途径对于信访事项中涉及可通过行政诉讼解决的问题帮助信访人分析不同解决途径的利弊根据具体情况引导其选择行政诉讼等更合适的维权方式避免盲目信访。 促进纠纷源头化解1. 推动行政机关纠错针对信访反映的行政行为问题积极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督促其自查自纠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进入诉讼程序的可能。2. 参与协调化解在行政机关与信访人之间发挥桥梁作用协助双方进行沟通协商推动行政争议在信访阶段得到妥善化解降低行政诉讼的发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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