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财产保全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查封对不动产或者体积较大且难以移动的动产人民法院可以直接进行查封贴上封条限制其使用和处分。扣押对于体积较小、易于移动的动产人民法院可以予以扣押由法院或指定的保管人保管限制其转移。冻结主要针对银行存款等资金人民法院向金融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相关账户禁止资金的支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如对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保全可以采取禁止转让、许可使用等措施;对股权的保全可以采取查封股权、限制股权转让等措施。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需要由当事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采取保全措施以及采取何种保全措施。财产保全对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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