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订立遗嘱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遗嘱人处分自己财产及安排身后事务的意思表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核心分析:遗嘱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欺诈、胁迫所立遗嘱无效。遗嘱处分的财产需是遗嘱人个人合法财产。实务建议:遗嘱人可选择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形式订立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录音录像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见证人需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不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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