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行政强制措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核心分析: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强制措施决定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该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就有权依据行政复议法申请复议。这体现了对行政相对人权利的保护以及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关键构成要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的存在以及相对人认为该措施侵犯其合法权益。实务建议:申请人应在知道该行政强制措施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如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受到影响的相关证明等。向作出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行政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复议申请。复议机关一般会在受理申请后的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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