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取保候审期间不算服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核心分析: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不是刑罚执行方式。被取保候审人在此期间需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等。关键在于明确其性质是保障诉讼顺利进行的措施而非服刑阶段。实务建议:被取保候审人要严格遵守规定否则可能被变更强制措施。按照要求定期向执行机关报到配合案件侦查、起诉和审理。若对取保候审相关事宜有疑问可向执行机关或办案机关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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