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婚后债务不一定都由夫妻共同承担。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核心分析:对于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需有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证据双方均有偿还义务。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一般认定为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要承担。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原则上不是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况的除外。实务建议:若要证明是共同债务债权人需收集如借条上双方签名、共同参与借款相关事宜的证据等。若认为是个人债务夫妻一方要提供该债务未用于家庭生活等相关证据。涉及债务纠纷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认定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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