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补领结婚证需双方当事人持相关证件材料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核心分析:适用逻辑:依据该条例明确了补领结婚证的申请主体、地点及程序。权利义务:当事人有申请补领的权利婚姻登记机关有查证档案并补发证件的义务。关键要件: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且婚姻登记档案经查证属实。实务建议:准备材料:双方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前往申请:到上述规定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补领申请。配合查证:积极配合婚姻登记机关对档案的查证工作。领取证件:查证属实后按规定领取补发的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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