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案件开庭需准备证明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涉及财产分割的相关财产证明、涉及子女抚养问题的子女出生证明等一系列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核心分析:结婚证是证明夫妻关系的关键书证。财产证明如房产证、银行流水等用于明确财产范围及分割方式。子女出生证明等材料对于确定子女抚养、探视等问题至关重要。各方需围绕自身主张提供相应证据以支持诉求。实务建议:收集整理相关证据如财产凭证、子女抚养相关材料等。提前熟悉证据内容以便在庭审中能清晰准确阐述。可以咨询律师确保材料准备齐全且符合法律要求。按照法院要求的格式和份数提交材料避免遗漏或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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