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遗嘱继承不一定需要公证。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上述这些遗嘱形式只要符合法定条件都是有效的并非必须公证。核心分析:遗嘱继承中遗嘱只要符合法定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就具有法律效力。公证遗嘱只是遗嘱的一种形式其具有较高的证明力。但即使没有公证其他合法有效的遗嘱同样能保障遗嘱继承的顺利进行。关键在于遗嘱是否是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见证人等是否符合要求等。实务建议:如果选择不公证要注意遗嘱形式的合法性。比如自书遗嘱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并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等。保存好遗嘱原件如有见证人可让见证人出具证明材料说明见证过程。若继承人之间对遗嘱效力有争议可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定遗嘱是否有效及继承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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