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订婚的礼金在法律上一般视为附条件的赠与。如果双方最终没有结婚收受礼金的一方通常应当返还。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这里虽表述为彩礼但礼金通常也参照此规定处理。核心分析:法律适用逻辑:基于习俗给付的礼金目的与结婚相关未结婚时给付目的无法实现收受方应返还。权利义务:给付方有权要求收受方返还礼金;收受方负有返还义务。关键构成要件:存在按照习俗给付礼金的行为且双方最终未结婚。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礼金给付的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协商解决:先与对方友好协商返还礼金事宜。寻求帮助:协商不成可找双方家长或相关调解组织调解。法律程序:若仍无法解决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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