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申请农保异地就医一般需先备案之后按规定就医结算。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核心分析:权利义务:参保人有按规定备案和就医结算的义务同时享有异地就医报销费用的权利;社保经办机构有审核备案、结算费用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需符合当地规定的异地就医情形如长期居住异地、因工作在异地等并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备案。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准备身份证、社保卡、异地就医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等材料。备案途径:可通过当地社保部门官网、微信公众号、电话等方式备案。就医结算:在异地就医时先了解医院是否支持农保直接结算若支持出院时按医院指引结算;若不支持保留好相关票据回参保地按规定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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