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证丢失不影响办理离婚。若双方能就离婚事宜协商一致可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若无法协商一致则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核心分析: 适用逻辑:离婚证丢失并不改变双方的婚姻状态及离婚意愿等实质情况仍可按正常程序办理离婚。 权利义务:双方有如实提供相关材料的义务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有依法审查并处理离婚事宜的职责。 关键构成要件:协议离婚需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并签订离婚协议书;诉讼离婚需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等。实务建议: 协议离婚:先准备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前往原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离婚证然后按正常离婚登记程序办理提交离婚协议书等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法院受理后安排开庭审理根据审理结果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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