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婚后由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购买的房产在离婚时的分割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房产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且夫妻共同还贷一般认定该房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给予另一方补偿。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处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核心分析:首先看房产登记情况确定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性质。若为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是补偿依据关键在于区分个人出资与共同还贷部分。若为共同财产则按一般共同财产分割原则考虑贡献等因素。实务建议:收集共同还贷的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等。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证据和法律规定判决。诉讼中要明确主张自己的权利提供相关证据支持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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