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结婚证遗失或损毁的可以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核心分析:适用逻辑:明确结婚证补领的申请地点方便当事人操作。权利义务:当事人有申请补领结婚证的权利婚姻登记机关有查证档案并补发的义务。关键要件:需持户口簿、身份证申请且婚姻登记机关要查证档案属实。实务建议:准备材料:携带户口簿和身份证。申请地点:可选择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流程:向上述机关提出申请提交材料婚姻登记机关查证档案确认无误后补发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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