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新生儿在外地出生后通常可随父母在其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核心分析:父母作为监护人有义务为新生儿申报户口。关键构成要件是在规定时间内申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父母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等。实务建议:准备好各类证明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在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前往父母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按照要求填写申报表格提交材料配合工作人员核实信息。一般经审核通过后即可办理好新生儿户口登记手续领取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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