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结婚半年离婚彩礼是否退还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不一定会退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核心分析:首先彩礼给付的目的通常是为了促成婚姻关系。如果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共同生活一般情况下彩礼无需退还。但如果因为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或者虽共同生活但确未共同生活等特殊情形则可能支持退还彩礼。这里“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实务建议:若涉及彩礼退还纠纷双方可先尝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给付彩礼一方若认为符合退还条件需收集相关证据如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证明等。然后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法律程序大致为:准备起诉状、证据等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最后根据审理结果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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