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刑事犯罪一般拘留的期限为14天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拘留期限最长为37天。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九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核心分析:公安机关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但需在规定期限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检察院有审查决定是否逮捕的权力。关键在于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拘留期限的计算。实务建议:公安机关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若对拘留有疑问可咨询律师了解自身权利。家属可关注拘留期限进展若发现超期拘留可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同时公安机关应及时整理证据材料以便顺利提请检察院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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