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执行局对同一妨害执行行为一般只给予一次司法拘留。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对同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罚款、拘留不得连续适用。发生新的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予以罚款、拘留。核心分析:适用逻辑:旨在防止对被执行人过度惩罚保障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权利义务:执行局有依法执行的权力被执行人有配合执行的义务。关键在于被执行人的行为是否构成新的妨害执行行为。构成要件:需明确被执行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新的妨害执行行为区别于之前已被处理过的行为。实务建议:收集证据:执行局作出拘留决定时会有相应证据证明被执行人存在妨害执行行为。被执行人若认为拘留不当可收集自身无相关妨害行为的证据。寻求救济:若被执行人对拘留决定不服可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法律程序一般是执行局作出拘留决定被执行人申请复议上级法院审查复议申请并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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