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领结婚证需要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核心分析:适用逻辑:明确结婚登记需符合法定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权利义务:双方都有如实提供相关证件及声明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户口簿、身份证证明身份无配偶及血亲关系声明确保婚姻合法合规。实务建议:提前准备好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可提前到婚姻登记机关咨询具体流程及所需材料确保无误。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时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填写声明书等表格。准备好足够的照片一般婚姻登记机关有指定的照片要求。办理时间尽量避开节假日等高峰时段提高办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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