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起诉离婚时即使对方不同意法院也可能判决离婚。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核心分析:1. 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而非对方是否同意。2. 原告需提供证据证明存在上述法定情形以支持法院判决离婚。3. 被告若不同意离婚需向法院表明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理由。实务建议:1. 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协议、家暴报警记录、出轨证据等。2. 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证据等材料。3. 法院受理后会安排调解调解不成则进入审理阶段。4. 等待法院判决若对判决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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