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后再办理结婚证内地居民需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核心分析:适用逻辑:依据婚姻登记条例明确规定所需材料确保婚姻登记合法合规。权利义务:双方有如实提供证件及声明的义务以保障婚姻登记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关键要件:户口簿证明户籍信息身份证证明身份无配偶及血亲关系声明是结婚的重要前提。实务建议:提前准备好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确保信息清晰完整。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前仔细阅读相关规定填写好声明书。如有疑问可提前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了解具体流程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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