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起诉一般要在被告住所地法院但存在特殊情况可在原告住所地法院。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核心分析: 通常情况下以被告住所地确定管辖法院是为了方便法院送达诉讼文书、调查事实等。 特殊情况规定由原告住所地管辖是考虑到原告的诉讼便利性和实际困难。实务建议: 准备起诉时先确定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 收集能证明管辖地的相关证据如被告的居住证、租赁合同等。 若符合特殊情况的条件准备相应证明材料如被告下落不明的证明等。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及证据按法院要求缴纳诉讼费等待法院安排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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