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行政复议申请可以撤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基于自身意愿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复议程序。权利义务:申请人有撤回申请的权利但需说明理由。行政复议机关对于申请人的撤回申请请求进行审查若符合条件则予以准许。关键构成要件:一是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提出;二是要向行政复议机关说明撤回申请的理由。实务建议:申请人决定撤回申请时应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并清晰阐述撤回理由。如通过书面形式应提交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行政复议机关收到撤回申请后会进行审查申请人需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说明。若撤回申请被准许后续将按照行政复议终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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