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刘东阳律师在商标法律服务领域表现出色。他任职于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有十余年从业经验,能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他教育背景深厚,擅长多领域。他经办了“麻*天”“鑫老x坊”等多个典型案例,通过行政与民事接力、研究商标区别、挖掘案件细节等方法,成功维护客户权益,为商标法律服务发展贡献力量。刘东阳律师:服务零售行业,“鑫老x坊”获10万赔偿在商标法律服务领域,北京刘东阳律师凭借其丰富的执业经验和卓越的专业能力,成为了一位备受瞩目的人物。他现任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企业知识产权争议解决法律事务部主任等多个重要职务,深耕商标法律服务领域十余年,构建了覆盖商标全生命周期的系统化服务能力。刘东阳律师拥有深厚的教育背景,毕业于北京化工大学法学学士,后在中国政法大学取得知识产权法学硕士学位。他擅长知识产权、商标、专利、著作权、高新技术等领域,在实务攻坚方面持续输出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麻*天”商标侵权案“麻*天”商标侵权案是刘东阳律师的经典案例之一。侵权方是原告的同行业竞争者,在“花椒油”商品上突出使用“麻*天”商标,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本案争议焦点在于侵权方29类“食用油”产品和“花椒油”是否属于类似商品,以及侵权方的使用在先抗辩理由是否有依据。刘东阳律师团队通过行政争议成功无效掉30类“花椒油”上的相关商标,并确认了商标近似。通过行政案件接力民事案件的方式,成功反击侵权方的主张,获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支持,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予以维持。 案例二:“鑫老x坊”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鑫老x坊”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同样具有代表性。安徽某食品有限公司注册了“老x坊”相关商标并用于产品上,而姑苏区某粮油经营部销售的“鑫老x坊”调和芝麻香油,商标及包装与“老x坊”产品类似。法院认定“鑫老x坊”与“老x坊”为近似商标,马鞍山某食品有限公司等构成侵权,需承担相应责任。该案件被马鞍山中院评为年度10大典型案例。 案例三:贵州某酿酒公司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在贵州某酿酒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中,国家知识产权局以商标与引证商标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为由,驳回注册申请。刘东阳律师作为原告代理人,从商标与企业字号的功能区分及标志对比两个角度阐述,并提交在先案例支撑。最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撤销被诉决定,判令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复审决定。此案明确了商标与字号权的法律界限,统一了近似商标判定标准,强化了商标显著性审查,具有典型行政争议解决价值。 案例四:“35类不是万能商标,二审撤销一审判决”案“35类不是万能商标,二审撤销一审判决”这一案件也体现了刘东阳律师的专业能力。原告某某斋投资公司拥有第35类“xx斋”商标,被告王X拥有第21类“xx斋”商标。一审法院认定王X构成侵权,二审法院经过审理,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二审判决详细阐释了第35类服务商标与第21类商品商标的本质区别,认定王X的行为属于直接销售商品,未侵害第35类商标权。 其他典型案例此外,刘东阳律师还在正**教同名作品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通过合法性论证和司法保护路径跨越,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在“零**”商标驳回复审行政诉讼案中,主动挖掘案件细节,为企业拿回商标权;在“廊*”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中,为客户维护权益,净化市场。 经验总结从这些案例中可以总结出刘东阳律师的重要经验。一是善于运用行政与民事案件接力的方式,应对复杂的商标侵权争议,如“麻*天”案。二是注重对商标与企业字号、不同类别商标本质区别的深入研究和准确把握,在案件中清晰阐述,为客户争取有利判决,如贵州酿酒公司案和“35类商标”案。三是在案件中主动挖掘细节,打破常规思路,如“零**”商标案。刘东阳律师以专业精进、实践创新与行业贡献,持续助力商标法律服务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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