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行政部门在医疗纠纷中应履行多方面职责。1.对医疗纠纷进行调查处理。及时了解纠纷的起因、经过和双方的诉求,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或医疗过错评估,以确定责任归属。2.监督医疗机构的行为。确保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3.指导医疗机构解决纠纷。提供专业的医疗纠纷处理建议和方法,协助医疗机构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沟通和协商,促进纠纷的妥善解决。4.对医疗机构的整改进行监督。根据调查结果,责令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进行整改,完善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避免类似纠纷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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