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被认定为违建后当事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一般需向作出违建认定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法律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核心分析:首先申请人要明确作出违建认定的行政机关。其次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确定复议机关。申请人需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复议申请。各方权利义务方面申请人有申请复议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复议机关有依法审查并作出决定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包括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向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提出等。实务建议:及时收集与违建认定相关的证据如规划许可文件、建设过程资料等。在六十日内准备好行政复议申请书写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信息、复议请求及事实理由等。向选定的复议机关提交申请材料复议机关受理后会进行审查按程序作出复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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