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在不批捕取保后公安机关撤案需满足法定情形。若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才可以撤案。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核心分析:公安撤案需符合上述法定条件。公安机关有侦查权需依据事实和法律判断是否继续侦查。若出现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才有权撤案。撤案意味着终结刑事诉讼程序。关键在于准确认定是否符合撤案的法定情形。实务建议:公安机关应全面审查案件证据、事实判断是否符合撤案条件。收集能证明符合撤案情形的证据如证明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的证据等。若决定撤案应制作撤案决定书并告知当事人。当事人可监督公安机关撤案决定是否合法若认为不符合撤案条件可向公安机关申诉或向检察院反映要求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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