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派出所故意不立案可向其上级机关申请复议也可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核心分析: 法律适用逻辑:赋予了被害人对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的救济途径。 各方权利义务:被害人有权利申请复议和监督立案公安机关有义务说明不立案理由检察院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理由并监督立案。 关键构成要件:需证明存在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且派出所存在故意不立案情形。实务建议: 收集证据:整理相关证明犯罪事实存在的材料如证人证言、物证、视听资料等。 申请复议:向作出不立案决定的派出所的上级公安机关提出书面复议申请说明申请复议的事项和理由。 申请监督: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案监督申请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等待检察院审查并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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