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行政复议范围包括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许可、行政确权、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不作为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情况。法律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了行政复议的范围比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等均可申请行政复议。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只要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就可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权利义务:行政相对人有申请复议的权利行政机关有接受复议申请并依法审查的义务。关键要件:存在具体行政行为且该行为侵犯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等相关材料。申请途径: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流程:提交申请后复议机关会进行受理、审查作出复议决定并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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