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申请财产保全需满足一定条件,法院才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核心分析:1.情况紧急:如不立即保全权益将受损,这是关键考量因素。2.申请人需提供担保:以保障被申请人因保全错误造成的损失能得到赔偿。3.管辖法院:可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实务建议:1.收集紧急情况的证据,如即将转移财产的迹象等。2.准备好担保财产或担保函。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写明请求保全的数额、范围、事实及理由等。4.法院受理后,按要求配合执行相关程序,等待裁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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