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没有犯罪证据的情况下一般刑事拘留最长37天。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核心分析:公安机关对嫌疑人进行拘留目的是为进一步侦查犯罪事实。若没有犯罪证据检察院不会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及时释放。37天的拘留期限是综合考虑侦查需要及保障嫌疑人权利设定的。关键在于是否有足够证据证明犯罪事实以及是否符合延长拘留期限的法定情形。实务建议:若被错误拘留可及时向公安机关提出异议要求说明拘留理由及证据。同时家属可委托律师介入律师有权了解涉嫌罪名及案件情况为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等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如认为公安机关超期拘留可向其上级机关或同级检察院申诉要求纠正违法拘留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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