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钱财被骗应向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或者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报案。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核心分析:犯罪地公安机关有管辖权便于开展侦查工作能更及时有效地收集证据、抓捕嫌疑人。明确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确保报案地点准确提高案件侦破效率。居住地管辖考虑到与嫌疑人联系紧密便于调查其背景和相关情况。实务建议:收集被骗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交易凭证等。确定犯罪行为发生地等具体地点后前往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如实向公安机关陈述被骗经过配合警方工作提供尽可能多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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