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核心分析:适用逻辑:明确规定了申报出生登记的时间限制。权利义务:父母等相关人员有义务在规定时间内为婴儿申报户口这是保障婴儿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关键构成要件:婴儿出生这一事实发生后需在一个月内完成申报。实务建议:准备材料:通常需要提供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等。办理地点:前往婴儿常住地的户口登记机关一般是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流程: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前往办理地点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提交材料并填写相关表格经审核无误后即可完成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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