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私分罚没财物罪是指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核心分析:主体特定:限于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行为违法:违反国家规定私分罚没财物。主观故意:具有集体私分的故意。数额要求: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财物分配记录、账目明细等。向检察机关举报:检察机关负责对该类犯罪进行侦查。法律程序:检察机关立案后,经侦查、审查起诉,最终由法院审判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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