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刑事案件判实刑后,通常仍需要缴纳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核心分析:缴纳罚金是刑罚的一部分,与判处实刑并不冲突。法院会根据犯罪情节等因素决定是否判处罚金以及罚金的数额。犯罪分子有义务按照判决缴纳罚金,这体现了刑罚的严肃性和对犯罪行为的全面惩治。关键构成要件在于法院作出了判处罚金的决定,且犯罪分子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实务建议:犯罪分子应及时了解判决中关于罚金缴纳的具体要求和期限。按照判决确定的方式和时间缴纳罚金,避免逾期产生不利后果。如果确实存在经济困难无法按时足额缴纳,可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延期缴纳或酌情减少,需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经济困难证明等,按法院裁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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