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滥用职权罪的追诉期起算日期,一般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刑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核心分析:对于滥用职权罪,如果犯罪行为是一次性完成且危害结果即时产生,那么追诉期从行为实施完毕之日起算。若存在犯罪行为连续或继续的状态,比如持续的非法行使职权造成持续损害,则从这种连续或继续状态结束之日起算追诉期。若在追诉期内又犯新罪,前罪追诉期从犯后罪之日重新计算。实务建议:收集证据:确定犯罪行为开始、持续及结束时间的相关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向检察机关咨询:可向当地检察机关询问关于具体案件追诉期起算的认定。法律程序:一旦发现可能涉及滥用职权罪,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立案后进入侦查阶段,之后由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终由法院审判。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节点维护自身权利,关注追诉期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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