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企业兼并时,被兼并企业的债务一般由兼并后的企业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七条规定,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核心分析:适用逻辑:企业兼并属于法人合并,遵循上述法律规定,债务由合并后的企业承接。权利义务:兼并企业有义务承担被兼并企业债务,同时也相应获得其资产等权益。被兼并企业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兼并后的企业清偿债务。关键要件:存在企业兼并行为即可。实务建议:收集证据:整理被兼并企业的债务清单,包括合同、欠款凭证等。协商沟通:兼并企业与债权人协商债务清偿事宜,明确还款计划等。办理手续:依法办理相关的企业变更登记等手续,确保债务承担的合法性和公示性。若有纠纷,可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解决。如选择诉讼,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提交相关证据,按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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